泰国内阁正式通过了公共卫生部(MOPH)提出的条例草案,该草案针对大麻提取物的生产、进口、出口、销售及持有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!
根据新通过的条例草案,大麻提取物的生产和使用将在四种特定情况下被允许:
医疗福利、商业或工业利益、分析或医学/科学研究利益,以及有利于政府预防和制止毒品犯罪。
值得注意的是,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THC(四氢大麻酚)含量的限制。
当THC含量超过0.2%时,大麻和大麻提取物将被视为毒品并受到严格管制。
而THC含量不超过0.2%的提取物则不被视为药物,而是可以根据保健品法考虑获得许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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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1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4-12-17 14:16